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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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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广德县教育体育局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认真做好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凡组织关系在市机电学校党委所属支部的党员都应参加民主评议。

二、评议内容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要求和党员“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联系一年来党支部的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评议。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选优秀党员的比例控制在党员人数的20%(四舍五入),每个支部分别占10%。依据分配的指标,在年度“党员先锋模范岗”人员名单中,成立由党委委员、支部委员、专职党务工作者、党风党纪监督员、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参加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小组”评选工作。(名额分配表附件1)。评议具体内容包括: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带头学习提高方面。是否认真学习党的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自觉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是否自觉加强岗位业务知识及技能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3.带头争创佳绩方面。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挑重担,不怕困难,科学发展谋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关键时刻冲在前,创先争优赶在前;是否积极履行自己提出的承诺事项,立足实际创佳绩,岗位工作争优秀。

4.带头服务群众方面。是否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带头强化服务意识和执行意识,在提高服务水平和执行力上作表率,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合格党员。

5.带头遵纪守法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党章,遵纪守法,做到依法行政、干净干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好表率、示范作用,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6.带头弘扬正气方面。是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廉洁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各支部中的离退休党员可按照学习活动好、教育后代好、家庭关系好、保持本色好四个方面进行评议。

三、评议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在评议中,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的、脱离实际的过高要求。

2.民主公开原则。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允许申辩。群众对党员的评价和意见,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党员。

3.人人平等原则。要做到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四、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程序性,是十分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整个评议工作实效,使参评党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工作上有所提高,作风上有所转变,纪律上有所增强。

1.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这项教育要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学习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要讲求实效。各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回顾基层组织建设重点突破年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和认识,使党员充分认识开展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见附件2-2)上写好自我小结,肯定成绩,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评议采用党内和党外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党员互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对照个人小结,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自评,并对本支部其他党员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见附件2-6:党员互评表)。二是召开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建议,进行民主测评(见附件2-7:非党干部职工测评表)。

4.支部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对每个党员作出公正评价,形成组织意见,对党员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必须公示一周(附件2-4),凡党员2017年以来存在违纪受处分、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形不得评为优秀。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形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优秀党小组根据本组党员综合评议情况确定(附件2-3)。   

5.党委审定。学校党委对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对表现突出的党务工作者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五、评议时间

2017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结束。各支部务必在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正反打印,加封面左侧装订,以便存档);

3、“先进党小组”登记表;

4、“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附:

1、学校党委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名额分配表

2、学校党委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表格(共6份)

 

         

 

             中共97622国际至尊品牌委员会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