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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的活动方案

【文章来源:】 【发布人:党委】 【发布时间: 】 【点击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迅速掀起向周会明同志学习的热潮,动员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先进典型事迹,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投身机电学校的改革发展,全力开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新局面,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挖掘周会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全面总结提炼周会明同志的精神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实践活动,力求使周会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家喻户晓,真正把先进典型的宝贵精神和优秀品质发扬光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周会明同志为榜样,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进一步践行“三个永远”,大力倡导“十项新风”,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全面落实“1166”工作部署,建设幸福美好新广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内容

1.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学校党委将采取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等形式,召开一次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省委《关于追授周会明同志“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市委《关于追授周会明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的决定》,以及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把省、市、县委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限:4月上旬)

2.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把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当新楷模,实现新作为”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周会明同志为榜样,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八种本领,扎实做好工作。(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开展一次集中交流研讨。坚持把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交流活动。围绕“向周会明同志学什么、怎么学,学后怎么办”主题,联系岗位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谈感想、谈体会,找差距、明方向、知奋起,争做周会明式的党员干部。(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限:4月上旬)

4.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围绕“学习周会明,做合格党员”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以先进典型为镜,找差距、查不足,从先进典型中接受教育、汲取力量。(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限:4月上旬)

5.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学习市级编印的《学习周会明,争当新开模》读本,切实增强学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党务公开栏开辟“学习周会明,争当新楷模”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和各界反响,做好中央、省级以上媒体重要稿件的转载转播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利用宣传栏、户外LED显示屏等进行刊播。(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参加主题征文活动。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以“学习周会明,争当新楷模”为主题的征文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以周会明同志为榜样,紧密联系工作、学习、生活实际,畅谈学习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的感悟,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时间期限:4月底前)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引领示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强化指导督查。各党支部要加强调度指导,定期督查督促,及时通报各党支部、各党小组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推广好的做法、总结成果、提炼经验,不断形成宣传高潮,营造良好思想舆论环境。

3.注重工作实效。要结合自身特点、行业特色、群体特征,提出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学习先进典型与发现推荐身边典型结合起来,挖掘出、塑造出更多的周会明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勇挑重担、无私奉献,用奋斗创造幸福,靠实干成就人生,以新作为拥抱新时代。

 

附件: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附件

周会明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20181121255分,全国模范检察官、优秀援藏干部、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会明同志积劳成疾,猝然离世,年仅53岁。

周会明,男,汉族,19647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县级检察员。1988年,周会明大学毕业,进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11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安徽省委部署,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遴选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参加援藏建设。得知此事后,时任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的周会明踊跃报名,并被获准参加援藏。2011年至2016年,周会明连续两任挂职于对口支援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挂职期间,在高原低压缺氧的恶劣环境下,他五年如一日,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坚守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山南地区检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79月,周会明同志接受组织安排,调任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周会明同志生前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检察事业,是一位德才兼备的优秀检察官。无论是在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还是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山南分院、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期间,都能做到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忠实履行着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光荣职责,曾多次受到上级表彰。援藏期间,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和三等功一次,连续两年被评为山南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并被山南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援藏干部。2015年,被安徽省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周会明先后被评为敬业奉献类中国好人安徽好人,并作为全省两学一做先进典型在全省广泛宣传。20172月,省委政法委决定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向周会明同志学习活动。20178月,周会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称号。就在他到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任职后不久,当他听说本单位驾驶班一位老驾驶员身患癌症需进行换肝手术后,他将所获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的奖金全部捐献给了这位患病老驾驶员。周会明同志去世后,被市直机关工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

周会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共产党员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把一生献给党、献给人民的精神风貌,展示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堪称新时代共产党员的楷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凝心聚力、开拓奋进,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市委决定,追授周会明同志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