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及行政人员值周值日职责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增强值班的实效性,学校实行校长值周和行政人员值班制度。其职责如下:
1、值周校长:全面负责本周值班工作,为第一责任人;不定时巡视校园、课堂、寝室、食堂;抽查教职工到班、到岗情况;执行随堂听课、推门听课制度,了解教学情况,指导师生成长。值周期间能全面了解,如早自习、课间操、课外活动、晚自习等情况,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审阅值班日志并督促相关处室处理落实值班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做好记录,为提高管理效益作出正确决策。
2、行政值日人员:
1)按规定时间 (夏秋:6:30;春冬:6:5 0)到岗、离岗(夏秋22:30;春冬:22:00) ,以指纹签到为依据。
2)职责:主持当日值日工作,检查教职工到岗、到堂情况;不定时巡视校园、课堂,负责检查早读教师到堂、考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晚自习等考勤考纪工作,并做好考课记录,每天不定时考课至少2—3节;两节晚自习必须考课;记录检查年级组教师到岗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要求:
1)巡视校园时,应重点关注校园安全隐患,检查学生离校、离开教室后的灯、门、自来水关闭情况等;
2)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调换,不得在值班时为其他老师代上晚自习,否则,不重复补助。如确有事,要在前一天和本组值班人员调换,并告知办公室;
3)每天值班排在前面的为值班组长,两人分工协作,巡视校园、教学楼、确保考勤考课不留死角与空挡;
4)值班人员每人都要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如实填写,第二天早上交办公室汇总,报值周校长审阅处理,一周后将异常情况通报。
4.值周校长每周值班补助200元;行政值班每天补助100元。
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