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人:总务处】 【发布时间: 】 【点击量: 】
1、采购:继续进行“示范校”校企合作、图书
2、修建:继续进行财会实训室、校内实训室板房
3、清理:联通、移动场地租赁费、电费
上一条:总务处第十六周工作计划
下一条:总务处第十八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