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机电发【2016】16号
各党支部:
《关于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97622国际至尊品牌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关于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在前期开展十八大以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部分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
二、整治内容
在前期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基础上,以《党章》和党费规定为基本依据,以党支部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对2008年4月《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实施以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1)党员交纳党费不自觉、不主动;(2)党员没有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按照规定比例和标准交纳党费;(3)党费收缴工作人员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没有定期核实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没有及时按规定比例收缴党费;(4)基层党组织没有及时足额上缴所收党费,不按规定要求公示党费收缴情况;(5)基层党组织档案管理不善,党员结构性工资单、党费明细表、党费收据及党费公示存根等原始材料缺失等。确保在6月2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7月5日前整改到位,7月10日前全面总结提升。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6月25日前)
“不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基层党(工)委部署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自查。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党费规定,提高党员对交纳党费的思想认识,逐级汇总填报《全县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统计表》,于6月25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党支部要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情况,摸清党员底子,着力围绕五项工作内容,特别是不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问题进行深入自查自纠,逐项对照查摆,建立支部党费收缴工作问题清单,健全完善各类人员党费核算台账。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5日前)
对查摆出的问题,对照清单,坚持从严从实,逐条整改,确保7月5日前整改到位。整改工作中,注重把握“四个严格”:
1、严格实行按月交纳党费制度。党费由党员本人每月交纳一次,因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原因,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也可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代交或补交,补交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情况,探索设立“党费交纳日”,强化党员的党性意识。
2、严格核实交纳党费基数和比例。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核算党员交纳党费基数,并严格执行党费交纳比例。具体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广组〔2016〕26号)文件执行。
3、严格落实党费收缴责任。各党支部要履职尽责,督促党员自觉足额交纳党费,并认真在《党员证》上进行登记,作为党员交纳党费的凭证;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包括每名党员实际交纳党费情况,并将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填入《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的交纳明细表;及时将党员交纳党费上缴至学校党委,由学校党委开具党费收据。每季度末月30日前,学校党委将各党支部上交的党费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各级党组织要指定党费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党费及相关档案,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纪律。将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纳入党员“红黄榜”管理办法,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按照党章规定予以批评教育、限期补交或其他处理。对长期拖延,不能按时上交党费的党组织,上级党(工)委要提出严肃批评,督促立即补交。对违反党费收缴规定的个人和组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8日前)
组建检查组,采取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随机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抽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0日前)
学校党委将对所属每个党支部进行普遍检查,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要将检查整改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7月10前报县委组织部。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高党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相关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经常性任务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基层党(工)委要具体指导党支部做好自查和整治工作,对统计数据和进展情况进行核实把关,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结果运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党费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制,每周五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全县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专项整治周报表一、二》以及补交党费情况,实时跟踪督查工作进度。要强化纪律约束,对专项整治中问题整改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逐级约谈,对经教育仍然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按照党章党规进行处理,对存在收缴党费标准不清、底数不明、账目混乱等问题的党组织进行严肃问责。
3、建立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推动党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到位。自2016年6月开始,党员每月10日前自觉主动、足额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延。各党支部要结合党员“红黄榜”管理和党员日常表现全程纪实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严格登记,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内容,作为评价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要把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切实提高党费工作规范化水平。